男,汉族,1969年出生,民革党员,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专业研究生毕业,包头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包头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包头市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常务理事、内蒙古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常务理事、包头市第十二届工商联常委、政协青山区第七届委员会委员、第八届委员会常委、青山区人大第十六届代表、政协包头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执业证号:11502200210513641。系内蒙古圣凯达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担任执行主任。刘宏伟律师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专业知识,同时具有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为诸多顾问单位以及当事人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尤其擅长刑事辩护,对《刑法》、《合同法》、《担保法》、《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能熟练运用。其先后担任包头市人民政府信访办指定接待律师(之一)、包头市稀土高新区管理委员会顾问律师(之一)、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检察院、中国第二冶金建设集团钢结构公司、内蒙古蒙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神木县老曹渠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北奔重汽集团公司、一机集团、包钢综企(集团)公司、包头市昆都仑区公安分局、包头市水务局、包头市林业局、包头市妇联等几十家企事业单位和政府机关的法律顾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