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电话:0472-5140858 0472-5132958
- 传真:0472-5118858
- 邮箱:skdlaw@163.com
- 网址:www.nmskd.com
内蒙古圣凯达律师事务所在2008年经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依法核准成立,现有执业律师28人,实习律师5人,行政人员3人,全部执业律师均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其中所主任刘宏伟、副主任玉凤等3人均具有法学研究生学历,具备系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圣凯达律师事务所拥有一批德才兼备、理论精深、经验丰富的律师,自成立以来,一直秉承“崇尚法律、追求真实、致力公正、创建和谐”的执业理念向社会各界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结合本所年轻律师较多的特点,在注重培养和发展个人专业特长的基础上,充分发挥集体智慧和团队作战精神,成功办理了大量在本市乃至自治区范围内颇有影响的诉讼与非诉讼业务,从2010年开始,每年办结各类业务涉案标的均超过数亿元,并保持了稳定增长态势。
正是基于律所的良好口碑和极高的社会认同感,我所先后与中国二冶集团公司、内蒙古蒙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包钢综合企业集团公司、内蒙古草原牧歌餐饮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神木县老曹渠煤矿、内蒙古明达镁业有限公司、北奔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内蒙一机集团、北方重工集团、包头市津粤煤炭有限公司、包头市第四医院等企事业单位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先后担任包头市委信访局、包头市妇联、包头市工商联、包头市水务局、包头市林业局、包头市建设委员会等政府机关的常年法律顾问,与内蒙古建设银行、包商银行、民生银行、工商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了广泛合作。为我市乃至自治区的近百家企事业单位以及政府机关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尤其是开内蒙古自治区之先河,所主任刘宏伟律师在2009年受聘为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检察院的法律顾问,同时被人民法院聘请为廉政监督员,实践和丰富了“律师、检察官、法官”三位一体构建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自监察委成立以来,纪委、监委合署办公,依法履行查处各种职务犯罪职员,我所主任刘宏伟律师被包头市青山区监察委聘请为首届监督员,开启了律师与纪检、监察机构良好合作的开端。
本所地处包头市的核心商圈,交通便利,拥有近400平米的办公场所,配备了现代化的办公设施和通信设备以及交通工具,建立了科学的管理体系及规范化的内部管理制度。所内设立“合伙人会议、办公室、民商事诉讼部、刑事诉讼部、行政和劳动争议业务部、知识产权业务部、法律顾问业务部、金融业务服务部、国际业务部以及财务部和档案室”等部门,在传统的民事诉讼、刑事诉讼领域取得良好业绩,在非诉以及知识产权和劳动争议领域也取得了长足发展。
全体律师秉承诚实信用、勤业敬业的职业精神,发挥法律职业人团队的力量,共同构筑法治社会。现内蒙古圣凯达律师事务所已经发展成为一个规模较大、层次较高、专业突出、人才集中、管理先进、在内蒙古自治区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优秀律师事务所。